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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福建师范大学公开招聘辅导员递补参加考核、体检有关事宜的通知

时间:2023-03-01浏览:10

根据《2023年福建师范大学公开招聘辅导员方案》,现将递补考核、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递补考核、体检人选

个人原因,辅导员01岗位1名拟考核人选提出放弃资格。根据《2023年福建师范大学公开招聘辅导员方案》,将从参加面试考生中,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第16名为2023年我校公开招聘辅导员考核、体检人选,具体情况如下:

   

岗位

姓名

笔试成绩

面试成绩

综合成绩

名次

笔试成绩

按40%折算计入综合总分

面试成绩

按60%折算计入综合总分

辅导员

01岗位

林永杰

70

28.00

78

46.80

74.80

16

二、考核

(一)考核对象应于2023年3月15日前将以下材料原件交至校人事科审核:1.《福建师范大学公开招聘辅导员政审表》(附件1,需有结论性意见,负责人审核签字、单位盖章);2.无犯罪记录证明(自行前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如需查证函可联系校人事科);3.《人事(学籍)档案审核情况登记表》(附件2,档案保管单位如需委托查档函,可联系校人事科开具);4.已就业的需提供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等材料;5.应届毕业生(往届未就业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一式四份)。6.其他材料(加分申请材料及佐证材料原件)。

(二)考核材料未按时按要求(以邮戳时间为准)寄送的将取消考核资格。

(三)考核材料采用EMS或顺丰方式寄送,寄送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乌龙江中大道18号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行政楼604人事处人事科,邮编:350117,联系电话:0591-22867359。

如需相应函件材料,请先电话咨询,并将相应函件(附件3)信息完善后附上回寄地址,发至2247940024@qq.com。

上述考核材料收齐后,学校将予以初审,初审合格者安排体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者相应资格,问题严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三、体检

(一)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前一天晚20:00之后至当天体检前请勿进食。

(三)务必携带个人身份证、一寸免冠彩照一张和体检费(费用自理)。


福建师范大学人事处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