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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郑丽清等12位同志岗位调整与聘用的通知

时间:2017-01-10浏览:1997

师大人〔20177

各有关单位:

经本人申报,所在单位考核,校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校聘任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对郑丽清12位同志进行岗位调整与聘用,聘用起始时间为20161231日。

  附件:郑丽清12位岗位调整与聘用人员名单

   

人事处

  201719  

  附件

郑丽清等12位岗位调整与聘用人员名单

  

序号

单位

姓名

现聘专业

技术等级

现聘专业

技术职务

1

法学院

郑丽清

七级

副教授

2

文学院

张家壮

七级

副教授

3

文学院

滕翠钦

七级

副教授

4

社会历史学院

刘锡涛

七级

副教授

5

体育科学学院

褚斌

七级

副教授

6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陈晓

七级

高级工程师

7

经济学院

邹利琼

七级

副研究员

8

闽台区域研究中心

林志达

七级

副研究员

9

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林文彬

七级

副研究员

10

资产管理处

周远青

七级

高级会计师

11

校医院

荆国红

十级

主治医师

12

资产经营公司

刘小榕

十级

助理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