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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招聘具有博士学位教学科研辅助岗位工作人员和具有博士学位辅导员考察、体检有关事宜的通知(一)

时间:2024-02-27浏览:104

根据2023年福建师范大学招聘具有博士学位教学科研辅助岗位工作人员启事》2024年福建师范大学招聘具有博士学位辅导员启事》现将考察、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察、体检人选

目前用人单位已推荐的考察、体检人选:物理与能源学院教学科研辅助岗林继栋博士柔性电子研究院教学科研辅助岗位林莉雯博士辅导员岗位陈冠任、邹晨鑫、林安澜3位博士。

       二、考察

      (一)考察对象应于2024年311日前将以下材料原件交至校人事处审核:1.《福建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附件1,需有结论性意见,负责人审核签字、单位盖章);2.无犯罪记录证明(自行前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如需查证函可联系校人事处);3.《人事(学籍)档案审核情况登记表》(附件2,档案保管单位如需委托查档函,可联系校人事处开具);4.已就业的需提供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等材料。

(二)考察材料未按时(以邮戳时间为准)寄送的取消考察资格。

(三)考察材料采用EMS或顺丰方式寄送,寄送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乌龙江中大道18号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行政楼604人事处人事科,邮编:350117,联系电话:0591-22867359。

如需相应函件材料,请先电话咨询,并将函件相关信息完善后附上回寄地址,发至rscrsk@fjnu.edu.cn。

上述考察材料收齐后,学校将予以初审,初审合格者安排体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者相应资格,问题严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三、体检

(一)体检暂定时间和地点:2024年313日(星期)上午7:20准时到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正大门集中(仓山区上三路8号),由人事处工作人员带至指定医院体检。

(二)体检前一天晚20:00后至当天体检前请勿进食。

(三)务必携带个人身份证、一寸免冠彩照一张和体检费(费用自理)。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docx

附件2:人事(学籍)档案审核情况登记表.docx

附件3:相关函.docx

福建师范大学人事处

2024年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