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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证明

时间:2015-05-07浏览:5982

    

1.收入证明依据财务系统查询的数据开具,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使用学校“福star”APP身份码至旗山校区行政楼6楼东侧电梯口,在教师自助打印机上自助。

2.办理出国(境)签订相关证明仍按原规定办理,详见《教职工因私事出国(境)相关手续流程》。其中因公事出国()的,需提供学校批文复印件;因私事出国(境)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因私事出国(境)介绍信》(登记备案人员的介绍信由组织部或人事处出具),在非假期因私事出国(境)的还需提供所在单位或相关部门签批的《福建师范大学教职工请假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