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方案》(闽师人〔2022〕9号)、《关于调整丁海东等340位同志岗位聘用等级的通知》(师大教工〔2022〕19号)等文件,现将签订第四轮聘期《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签订范围
全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具体人员名单详见《福建师范大学第四轮聘期人员聘用花名册》,以下简称《聘用花名册》。
二、填写要求
本次签订的时间节点为2021年12月31日,请严格按照《聘用花名册》提供的信息,对照填写范本规范填写。部分人员信息有变更的,之后再做聘用合同变更。对合同条款如有疑问可向人事处人才科咨询,联系电话:22867361。
三、材料领取和上交时间
合同一式三份,请各单位于9月2日至7日到人事处人才科(行政楼615室)领取《聘用花名册》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及时组织教职工填写。
各单位须对填写内容认真审核,并按《聘用花名册》顺序整理,于9月21日前一式三份交至人事处人才科,同时须提交《第四轮聘期聘用合同签订情况汇总表》,联系电话22867361。
附件:1.《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填写范本.pdf
人事处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