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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4-21浏览:557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协助中央媒体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19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推荐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的通知》,现就做好我校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的推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推选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得过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

推荐人选基本条件:忠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忠实履行国家教育职责,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学识素养、博大的仁爱之心,始终坚持教师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二、推选名额

教育厅将从符合条件的优秀教师中择优选择2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报教育部参评。

三、推荐办法

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选方式进行。

因时间紧急,请各单位按以下时间截点报送相关材料到人事处师资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1.424日上午10点前提交推荐工作报告和《2017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含电子版)一式1份。

2.426日前提交推荐人选彩色登记照电子版和推荐人选详细事迹材料(含电子版)一式1份。

联系人:杨君火、陈巧慧,联系电话:22867361

电子邮箱:rscszk@fjnu.edu.cn

  

附件:1.附件1:教师司函〔2017〕19号.doc

      2.附件2:候选人报送材料有关要求.docx

      3.附件3:2017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docx

  

  

  

            人事处

                                                     2017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