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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招聘具有博士学位非教学科研岗考察、体检有关事宜的通知(三)

时间:2024-06-27浏览:61

根据《2023年福建师范大学招聘具有博士学位教学科研辅助岗位工作人员启事》《2024年福建师范大学招聘具有博士学位教学科研辅助岗位工作人员启事》和《2024年福建师范大学招聘具有博士学位辅导员启事》,现将考察、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察、体检人选

序号

拟聘岗位

姓名

备注

1

计算机与网络空间安全学院(软件学院)教学科研辅助岗位

2023年福建师范大学招聘具有博士学位教学科研辅助岗位工作人员启事

2

环境与资源学院教学科研辅助岗位

肖航

2024年福建师范大学招聘具有博士学位教学科研辅助岗位工作人员启事

3

顾兆阳

4

图书馆教学科研辅助岗位

李冬苗

5

郑学海

6

辅导员岗位

罗颖

2024年福建师范大学招聘具有博士学位辅导员启事

7

周睿予

二、考察

(一)辅导员岗位考察由学工处另行通知。

(二)其他考察对象应于2024年7月10日前将以下材料原件交至校人事处审核:1.《福建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附件1,需有结论性意见,负责人审核签字、单位盖章);2.无犯罪记录证明(自行前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如需查证函可联系校人事处);3.《人事(学籍)档案审核情况登记表》(附件2,档案保管单位如需委托查档函,可联系校人事处开具);4.已就业的需提供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等材料。

(二)考察材料未按时(以邮戳时间为准)寄送的取消考察资格。

(三)考察材料采用EMS或顺丰(除顺丰同城)方式寄送,寄送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乌龙江中大道18号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行政楼604人事处人事科,邮编:350117,联系电话:0591-22867359。

如需相应函件材料,请先电话咨询,并将函件相关信息完善后附上回寄地址,发至rscrsk@fjnu.edu.cn。

上述考察材料收齐后,学校将予以初审,并视情况开展进一步考核,考核合格者安排体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者相应资格,问题严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三、体检

(一)体检暂定时间和地点:2024年7月11日(星期四)上午7:20准时到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正大门集中(仓山区上三路8号),由人事处工作人员带至指定医院体检。

(二)体检前一天晚20:00后至当天体检前请勿进食。

(三)务必携带个人身份证、一寸免冠彩照一张和体检费(费用自理)。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docx

    附件2:人事(学籍)档案审核情况登记表.docx

    附件3:相关函.docx


福建师范大学人事处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