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简介

一、人事处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福建省关于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学校人事工作的总体规划、综合管理、监督服务;研究制定人事制度改革的方案,拟定和实施有关人事行政管理的规章制度。

2.负责学校岗位设置、岗位职责的制定及管理工作。

3.制定学校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统筹和指导各单位制定年度用人计划,做好人才队伍建设经费预算和执行,办理人才引进、调动和接收选留毕业生工作。

4.组织实施事业编制内非教学科研人员、硕士层面教学人员等岗位的公开招聘工作;统筹和指导相关单位开展人事代理人员公开招聘工作。

5.负责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岗位聘用实施方案及晋升条件等政策制定。

6.负责名誉教授、兼职教授、外聘教师的聘用与管理工作。

7.负责学校教职工的工资发放及管理,办理异动人员的工资追加或核减及各类政策性调资的审批。

8.根据省工改办审批的绩效工资总量,负责制定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核定和拨付校内各单位的绩效工资总量,管控各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情况。

9.负责学校教职工各类社保的新增参保、转移接续、缴费基数核定和定期调整、减员停保,负责退休人员养老金、医疗待遇的申报。

10.负责学校教职工住房公积金和货币补贴的新增缴存、转移接续、缴费基数核定和定期调整、减员停缴等。

11.负责办理教职工的退休、解聘、辞聘等有关手续,以及非在编人员(人事代理和劳务派遣人员)的管理。

12.负责有关的慰问和教职工生活困难补助,办理教职工去世后抚恤金和遗属定期定额补助费的发放等。

13.负责博士后流动站申报、建设、评估和博士后进站人员的招收、培养等工作。

14.制定考勤管理规定,监督各单位落实教职工考勤工作,每月做好全校教职工考勤汇总并执行相关规定;负责审批教职工因私出国(境)探亲、旅游的审批或备案手续等。

15.负责出具教职工各类在职证明、收入证明等;负责有关人事工作来信来访的处理和接待。

16.负责人事信息化建设,做好各类人事数据的采集、报送及各类人事报表统计工作。

17.做好附属单位有关人事业务的指导和审核工作。

18.负责全校教职工人事档案的建立、接收、保管、查(借)阅、转递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业务把关和指导服务;做好附属单位人事档案管理的业务指导工作。

19.承办上级部门和校领导交办的工作。

二、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

1.贯彻国家、省里有关高层次人才政策精神,组织调研,拟定和实施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方案。

2.负责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组织召开拟引进(聘用)人才审议工作会议,落实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待遇领导小组的各项决定。

3.负责高层次人才培育工作,做好学校各级高层次人才遴选和培养工作,以及各类人才项目的申报、推荐、评审、跟踪等工作。

4.加强海内外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建设,做好各类专家推荐及人才数据信息的统计和研究工作。

5.牵头做好高层次人才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6.承办上级部门和校领导交办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