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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闽江教育领军人才” 闽江学者遴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8-06浏览:10

师大人〔2024235

 

各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闽江教育领军人才”闽江学者遴选工作的通知》(闽教高〔202417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数

2024年省教育厅计划遴选一批“闽江学者领军人才”闽江学者特聘教授、青年学者和讲座教授。我校可推荐闽江学者特聘教授5名,青年学者7名,各相关单位推荐人选原则上各不超过1名,若有多名推荐人选,需进行排序;讲座教授不限名额。

二、申报流程

(一)符合条件人选填写《闽江学者申请表》,报所在学院。申报人选应满足2024930日前,特聘教授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人选年龄不超过50周岁,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年龄不超过55周岁;青年学者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人选年龄不超过40周岁,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年龄不超过45周岁;讲座讲授人选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二)设岗学科所在学院请校内同行专家(原则上应为取得省级以上人才称号的专家学者,不超过5人)进行评审,提出同行评审意见。

(三)设岗学科所在学院审核申报人选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召开学院学术委员会或教授委员会、党政联席会,提出推荐意见报校人事处。

(四)学校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议和择优推荐人选,上报省教育厅参评。

三、其他事项

(一)国家级相关人才计划(项目)的入选者,省特级后备人才、省引才“百人计划”、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省“创业之星”“创新之星”等入选者不得申报。申报人选在当次遴选工作结束之前,已入选上述人才计划(项目)的,应停止当次申报。

(二)各单位于910日前将推荐人选相应材料纸质版,包括推荐函、申报表(一式25份)、附件材料(按申请书填写顺序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正反面打印,需编写目录、页码,一式1份)、推荐人选汇总表(1份),以及电子版材料报送人事处人才科(行政楼615室)。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591-22867361,邮箱:rscrcb@fjnu.edu.cn

 

附件:1.闽江教育领军人才遴选和支持办法附件1.pdf

          2.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闽江教育领军人才”闽江学者遴选工 

          作的通知附件2.pdf

3.2024年闽江学者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3.docx

4.闽江学者申请表附件4.docx

 

 

福建师范大学人事处

202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