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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开展福建省第三批引进台湾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遴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6-25浏览:1083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共青团福建省委 中共福建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福建省第三批引进台湾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遴选工作的通知》(团闽委联〔201914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开展福建省第三批引进台湾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遴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与对象

本批次全省共遴选高层次创业创新台湾人才25名左右。重点遴选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石油化工、生物及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海洋工程、现代农业、文化创意产业、金融业、现代物流等领域紧缺急需人才。

二、遴选条件

(一)引进台湾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持有台湾身份证的台湾地区居民;

2.申报时在福建省内工作;

3.拟继续在福建省内工作或服务3年以上的(根据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合同等确定);

4.支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政治上无台独倾向。

(二)引进台湾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还应已入选福建省下列人才计划(项目)之一:

1.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ABC类);

2.福建省引进台湾高层次人才;

3.留学人员创业启动支持计划;

4.互联网优秀人才创业启动支持计划;

5.台湾青年人才创业启动支持计划;

6.福建省高校台湾教师引进计划;

7.福建省特聘台湾专才;

8.省教育厅实施的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培养与引进“三项计划”;

9.省卫计委实施的高层次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四项目”;

10.符合福建省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且经省人社厅认定的引进人才;

11.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才引进计划(项目)。

三、遴选方式与程序

1.公开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72日。申报人向所在二级单位提出申请,提交《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7份和证明材料(均要扫描成电子版)1份。申报人所在二级单位核实并出具单位推荐报告,将《申报表》和证明材料的电子和纸质版报送人事处人才科(行政楼615),学校汇总统一提交团省委。

证明材料包括: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学历(学位)证书[海外学历还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职业、执业)资格证书、聘用(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入选相关人才计划(项目)证明、工作业绩证明材料。以上均为复印件,且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资格审查。团省委完成资格条件审核后,形成申报人选汇总名单,并征求省台办意见。

3.评审答辩。团省委组织有关专家开展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实地考察对象名单。

4.实地考察。团省委组织考察组,会同相应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省直单位及中直单位驻闽机构有关部门进行实地考察,核实有关材料的真实性,以及项目实施情况和社会影响等情况。

5.复核公示。团省委根据综合评审结果,择优提出人选建议名单,报省委人才办复核后,在相关媒体上对人选名单进行公示。

6.研究确定。公示无异议的或不影响遴选的,提请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

7.发文公布。由团省委和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发文公布,各推报单位负责通知入选人才。

8.追加补助。根据遴选办法,对入选者的受助情况进行查重复核后兑现人才专项经费追加补助。

联系人:乐有方、陈巧慧;联系电话:22867361

电子邮箱:rscrcb@fjnu.edu.cn

 

附件:1.福建省引进台湾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申报表.docx

     2.福建省引进台湾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汇总表.docx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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