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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宝琛计划”岗位人选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2-26浏览:10

师大人〔2025〕61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宝琛计划”特聘岗位实施办法》(闽师人〔2019〕2号)《福建师范大学“宝琛计划”人才岗位实施办法》(闽师人〔20223号)和精神,现将“宝琛计划”岗位人选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一)年度考核对象: 20232024年续聘的“宝琛计划”特聘岗位人选。

(二)期满考核对象:2022遴选(含续聘)的“宝琛计划”岗位人选

二、考核内容

(一)年度考核:依据《福建师范大学“宝琛计划”特聘岗位实施办法》中考核与管理要求,请各二级单位对考核对象一年来师德师风和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填报《“宝琛计划”岗位人选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1)。

(二)期满考核:期满考核对象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宝琛计划”岗位人选期满考核表》(附件2),各二级单位依据考核要求对考核对象的立德树人和教学科研业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并提出期满考核意见

其中2022年遴选的“宝琛计划”人才岗位在聘期内教学科研业绩须达到《福建师范大学绩效工资和绩效奖金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所要求的额定基本工作量积分要求(年度额定基本工作量积分*聘期年限,分值不计权重系数,限个人独立、第一或主持获得,论文可通讯作者),或达到相应人才岗位遴选业绩条件(不含人才称号,需2项的其中必备项不做限制)。

三、考核组织和管理

考核工作由各二级单位组织开展,考核结果需经学院学术委员会(教授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并经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

(一)年度考核:学校将视年度考核情况继续发放下一年度岗位津贴。

(二)期满考核:学校将根据各二级单位考核结果,由职能部门对拟期满考核人选的业绩情况进行审核认定,并提交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经公示无异议,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公布期满考核结果2022年新遴选“宝琛计划岗位人选考核合格者补发20%的人才岗位奖励聘期内晋升高一级人才岗位的,原岗位视为聘期考核合格,无须参与本次考核。

请各单位于20253月7日前将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一式1份)、期满考核表(一式2份)、业绩佐证材料(一式1份),报送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人才科(行政楼615室),表格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王老师,电话:22867361,邮箱:rscrcb@fjnu.edu.cn。

 

    附件:1.附件1:“宝琛计划”岗位人选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xlsx

          2. 附件2:福建师范大学“宝琛计划”岗位人选期满考核表.doc

 

           

                     

福建师范大学人事处

20252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