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征集公开招聘面试评委的通知》精神,现就征集公开招聘面试评委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委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我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品行端正,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责任意识和保密意识强,能自觉遵守公开招聘面试有关规定和保密纪律;
3.具有相关领域较高专业水平和较强分析判断能力,其中:专业技术人员需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管理人员需具有中层副职及以上行政职务;
4.熟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人才测评工作;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6.在岗且身体心理健康,能胜任较长时间的入闱管理。
二、推荐程序
1. 具备上述条件的人选,个人提出申请并认真填写提交《福建省教育厅公开招聘面试评委推荐表》(附件 1)。
2. 各单位负责汇总、审核、推荐,并将推荐表(一式3份,1份盖本单位公章,另外2份无需盖章)及汇总表(附件2,盖本单位公章)于12月28日前交至人事处人事科,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rscrsk@fjnu.edu.cn。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591-22867359。
人事处
202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