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和《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实验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方案》等文件精神,我校实验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2名,经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笔试,现将资格复核和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资格复核和面试人选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幼儿教师岗位以拟招聘人数2名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核和面试人选,具体名单如下:
准考证号 | 姓名 | 笔试成绩 | 按百分制折算 | 位次 |
616121101966 | 黄永清 | 121.30 | 80.87 | 1 |
616121101252 | 江莉 | 115.70 | 77.13 | 2 |
616121100437 | 倪雨珊 | 115.40 | 76.93 | 3 |
616121100723 | 许冰莹 | 115.40 | 76.93 | 3 |
616121100858 | 胡蓉蓉 | 115.30 | 76.87 | 5 |
616121102359 | 张明丹 | 109.90 | 73.27 | 6 |
二、资格复核和面试时间、地点
1.资格复核时间:2021年6月19日(星期六)12:30,12:00考生开始进入考区。
面试时间:2021年6月19日(星期六)13:00开始。
2.资格复核和面试地点:福建师范大学实验幼儿园(福州市仓山区对湖街道康山里27号)。
考生本人务必按以上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核,具体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如下:
(1)《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报名登记表》。
(2)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3)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证书(2021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证书的,应书面承诺能够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4)岗位要求的教师从业资格证、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2021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相关材料,报经我校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5)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校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后7个工作日前提交。
经审核复核后,原件退回考生。未能如实和按时提供以上材料(含缺少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进行资格复核的考生,均不得参加面试。
三、面试内容及要求
面试总分为100分,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按60%折算计入综合总分。面试分为幼儿教育综合素质考核和幼儿教育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内容包括案例分析、活动方案设计、片段教学、即兴钢琴弹唱儿童歌曲、命题儿童舞蹈、回答问题等)。
(一)幼儿教育综合素质考核分值为80分,内容包括:案例分析30分(考生按抽签顺序进入面试准备室进行案例分析,作答时间30分钟),活动方案设计20分、片段教学20分及回答问题10分(考生按抽签顺序进入面试准备室进行活动方案设计,准备时间50分钟,现场片段教学10分钟,回答问题时间5分钟)。
(二)幼儿教育专业技能测试分值为20分,内容包括:即兴钢琴弹唱10分(根据提供的乐谱准备2分钟后即兴弹、唱,时间总共为5分钟),儿童命题舞蹈10分(根据提供的音乐现场即兴进行编舞,前两遍音乐为试听编排,第三遍为正式编舞测试,时间总共为5分钟)。
四、面试注意事项
(一)参加面试时需同时携带《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入场(个别考生身份证遗失,请提前至公安局或派出所开具临时身份证)。
(二)面试准备室已提供与面试相关的资料,考生不得再带其它任何材料和道具;面试期间不得透露个人信息。
(三)面试实行入围封闭式管理,考生不得中途离场,考后不得在考场逗留。
(四)做好防疫准备。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2021年5月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笔试)防疫须知》(详见网址:http://www.eeafj.cn/jszpksgsgg/20200628/10062.html)文件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按照要求,认真做好防疫准备。
1.做好个人健康状况监测
建议考生在面试前不要离开福建省,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以及健康码为非绿码等异常情况应尽快就医,及时进行诊疗并向实验幼儿园报告。
2.备好个人健康证明
考生需提前填写《福建省教育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手写签名于考试当天提交。考生还需出示“八闽健康码”并进行体温检测,“八闽健康码”为绿码者且体温正常(<37.3℃)者方可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八闽健康码”为橙码者,不得入场。省外考生“健康通行码”实行跨省互认共享,入闽前1-3天需申领出发地的“健康通行码”,出发地的政务服务平台将“健康通行码”信息推送至国家政务平台。考生入闽时须使用闽政通APP申领“八闽健康码”,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属于以下所列9种情形的考生,在考试报到时还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9种情形为:(1)考前14天内,有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2)本人曾属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3)考前14天内,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核酸检测。(4)考前14天内,从省外中高风险地区(可至中央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疫情风险等级)入闽。(5)疫情开始以来从境外(含港澳台)入闽。(6)考前14天内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已发现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7)考前14天内与来自境外(含港澳台)人员有接触史。(8)考前14天内,本人的工作(实习)岗位是否属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集中隔离点工作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口岸检疫排查人员、公共交通驾驶员、铁路航空乘务人员、进口冷链食品一线工作人员。(9)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有上述1至7的情况。
3.配合防疫检查
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一律核验身份,在接受身份识别和验证时须摘除口罩,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
4.遵守防疫规定
考生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考试期间,若出现发热(体温≥37.3℃)等身体异常症状时,经医务人员复检,体温正常的,可进入考场继续参加考试,复检仍发热的,须在隔离考场考试,并全程佩戴口罩,症状严重的由120转运至指定发热门诊。
5.在进入考场前或候考期间出现发热等身体异常情况的考生,将进行体温复检。复检体温正常的,继续候考;复检仍发热的,将安排到隔离候考室候考,等候最后抽签面试。
6.自觉承担防疫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联系方式
福建师范大学实验幼儿园:0591-83439623
福建师范大学人事处:0591-22867359
附件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实验幼儿园公开招聘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docx
福建师范大学人事处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