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现将2019年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办法(试行)》(附件1)规定的对象和相应条件的引进人才。
二、政策支持
1.A、B、C三类高层次人才到岗落地后,依文件由省级人才专项经费一次性给予用人单位安家补助。其中,境外引进的,分别按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国内引进的,分别按100万元、50万元、25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中直单位和厦门市引进的,省财政按上述标准的一半补助)。
2.确认为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纳入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或省直、中直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给予相关政策支持。之后又入选省引才“百人计划”的,按照福建省引才“百人计划”和《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暂行办法》等规定给予支持。按照“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对之后入选福建省引才“百人计划”的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应抵扣省级安家补助经费。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1.《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表》(见附件2,请勿修改表格格式,控制在3页范围内。本人签字确认,用人单位意见栏学院领导签字、加盖公章)。
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其中国(境)外申请人须提供合法的入境证明),有国(境)外经历者需提供出入境记录证明)。
3.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海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4.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书复印件(除以名校博士毕业身份申报,其他申报人员原则上要求高级职称)。
5.在职及收入证明(由人事处统一开具)。
6.省人社引进批复和与学校签订的引进协议或聘任合同。
7.省社保中心开具的社会保险(医保)缴纳证明(地址:福州市杨桥东路128号)。
8.由仓山税务部门开具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则徐大道268号)。
9.申报资格条件所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以最新同时排前200名大学博士毕业生申报的,需提供该校最新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指上海交通大学世界一流大学研究中心研究发布的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国际高等教育研究机构Quacquarelli Symonds发布的QS世界大学排名和《泰晤士高等教育》发布的THE世界大学排名)证明材料(复制链接至A4纸,注明院校排名),并按文件要求提供“1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如以论文申报的,需提供所在专业领域《期刊引用报告》JCR二区以上的证明(检索证明需明确中科院JCR分区);外文材料必须提供翻译件,并经驻外使领馆或公证处认证(翻译公证)。
四、其他事项
1.申请材料统一使用A4纸制作或复印按申报材料清单(附件3)整理,所有材料均需学院审核后加盖单位公章,于11月29日前将报送至人事处人才科(旗山校区行政楼615),未按要求整理的材料不予受理。
2.近期省里正在修订相关人才认定政策,若有变化,届时以省委人才办最新政策文件为准。
联系人:陈巧慧,联系电话:22867361,邮箱:rscrcb@fjnu.edu.cn。
附件:1. 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办法(试行).doc
3. 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ABC类)申报材料清单.docx
人事处
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