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退休政策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事业单位中担任党务、行政管理工作的相当于正、副处级及相应职员等级的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每4个月延迟1个月,从60周岁逐步延迟至63周岁;如本人申请,可以选择每4个月延迟1个月,从55周岁逐步延迟至58周岁退休。上述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的弹性退休等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请流程
上述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自愿选择提前退休,至少在本人年满55周岁前3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人事处,具体申请流程详见附件。
三、注意事项
1、如本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提前退休申请,退休年龄将从60周岁逐步延迟至63周岁。
2、人事处工资与社保科咨询电话:0591-22867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