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闽江教育领军人才”闽江学者遴选工作的通知》(闽教高〔2025〕16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数
2025年省教育厅计划遴选一批“闽江学者领军人才”闽江学者特聘教授、青年学者和讲座教授。我校可推荐闽江学者特聘教授5名,青年学者7名,各相关单位推荐人选原则上各不超过1名,若有多名推荐人选,需进行排序;讲座教授不限名额。
二、申报流程
(一)符合条件人选填写《闽江学者申请表》,报所在学院。申报人选应满足2025年9月10日前,特聘教授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人选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5年9月10日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70年9月10日以后出生);青年学者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人选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9月10日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0年9月10日以后出生);讲座讲授人选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1965年9月10日以后出生)。
(二)设岗学科所在学院请校内同行专家(原则上应为取得省级以上人才称号的专家学者,不超过5人)进行评审,提出同行评审意见。
(三)设岗学科所在学院审核申报人选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召开学院学术(教授)委员会、党政联席会,提出推荐意见报校人事处。
(四)学校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议和择优推荐人选,上报省教育厅参评。
三、其他事项
(一)国家级相关人才计划(项目)的入选者,省特级后备人才、省引才“百人计划”、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省“创业之星”“创新之星”等计划(项目)入选者不得申报。申报人选在当次遴选工作结束之前,已入选上述人才计划(项目)的,应停止当次申报。
(二)各单位于8月18日前将推荐人选相应材料(含电子版)报送至人事处人才科(行政楼615室):
1.推荐函1份。需说明申请人简要情况,推荐选拔情况(含学院学术(教授)委员会、党政联席会推荐意见),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意识形态领域及师德师风情况,公示情况等。需加盖单位公章。
2.申报表(一式25份)、附件材料(按申请书填写顺序提供相应佐证材料,需编写目录、页码,一律A4纸正反面打印,白色非光面封皮装订,一式2份)。
3.推荐人选汇总表1份。需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王书勤、王怡坤,电话:0591-22867361,邮箱:rscrcb@fjnu.edu.cn。
附件:1.闽江教育领军人才遴选和支持办法
附件1.pdf
2.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闽江教育领军人才”闽江学者遴选工作的通知
附件2.pdf
3.2025年闽江学者推荐人选汇总表
附件3.xlsx
4.闽江学者申请表
附件4.docx
人事处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