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等文件规定,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审核,有4名考生符合加分条件,现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招聘岗位 | 身份证号 | 累计加分 | 加分依据 |
1 | 陈静泉 | 田径教师 | 350203********2016 | 5 | 退役士兵 ①2016.09-2018.09在中国人民解放军9***3部队服役,服役满两年; ②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生入伍加5分。 |
2 | 姜佳呈 | 游泳教师 | 232303********0010 | 10 | 退役运动员 ①2014.10-2017.10在黑龙江省水上运动管理中心单位服役; ②2014.06黑龙江省第十三届运动会游泳比赛男子甲组 1500米自由泳冠军;2014.06黑龙江省第十三届运动会游泳比赛男子甲组 200米个人混合泳冠军;2014.06黑龙江省第十三届运动会游泳比赛男子甲组 400米个人混合泳冠军;以上各项合计加分10 分。 |
3 | 高万苓 | 拳击教师 | 350721********183X | 7 | 退役士兵 ①2014.09-2016.09在中国人民解放军7***1部队服役,服役满两年; ②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生入伍加5分;③优秀义务兵2次加2分。 |
4 | 阮胜鹏 | 乒乓球教师 | 350302********0639 | 6 | 退役士兵 ①2014.09-2016.09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第7***2部队服役,服役两年; ②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生入伍加5分; ③优秀义务兵1次加1分。 |
公示时间:2023年6月9日-6月13日。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591-22867359。
福建师范大学人事处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