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定期专项招聘工作人员方案》、《2023年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定期专项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核和面试的通知》,截止2023年7月21日11点30分,我校已完成正选人员资格复审工作,现将资格复审递补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递补的对象
根据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5的比例原则,按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若空额后仍满足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5的比例,则不再递补;若递补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现根据截止7月21日11:30资格复审情况,拟从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递补语文等8个岗位共56人,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7月21日13:30-19:30。
地点: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报告厅。
三、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 递补人员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到达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如实、完整提供上述资格审核材料,否则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截止7月21日19:30。
2.考生本人如实提供资格复审材料,具体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如下:
(1)《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定期专项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需考生本人签字)(附件2) ;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印制在同一页面);
(3)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
(4)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年及以上中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附件3,单位盖章)、相应阶段养老保险缴交证明(至少24个月)及聘用合同(至少24个月)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材料,若无法提交的,资格复审不予通过;
报考者应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3.如再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未按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等情况,则不再继续递补。
4.其他事项请详见《2023年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定期专项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核和面试的通知》。
附件2: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定期专项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docx
福建师范大学人事处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