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医院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1名。现将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救护车司机1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品德、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无违纪违法记录。
2.身心健康,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
3.年龄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在1975年4月至2008年4月期间出生)。
4.取得高中及以上学历。
5.符合我省劳务派遣条件。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不得应聘。
三、岗位要求
应聘人员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同时,还应符合以下岗位要求:
1.能够承担救护车转运及其他零星工作任务;能夜间值班和非工作日上班,胜任司机岗位工作,服从医院工作安排;
2.热心师生服务工作,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奉献精神和沟通协调能力。
3.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5年以上驾龄,且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熟悉本地交通路线。
4.工作性质为全职。
四、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师范大学人事处、校医院网站公开发布。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26年4月21日至2026年4月27日;
2. 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以下报名电子版材料(邮件主题和压缩文件名称:“应聘岗位—姓名”)发送到报名邮箱326112127@qq.com,以备资格初审,材料不齐,视为报名无效。
(1)《福建师范大学校医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二代身份证扫描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扫描件。
(3)驾驶证、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4)招聘方案挂网之日后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时间2026年4月28日。校医院对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即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将在福建师范大学医院网站上公布。
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
六、考核
根据实际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进行考核。考核采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低于70分不予聘用。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体检
1.根据考核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拟聘人员需提供相关考察材料(含最新无犯罪记录证明);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考核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师范大学校医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报学校。
九、聘用
校医院向福建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推荐拟聘人选,由福建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校医院工作,其中试用期2个月。
6个月内,确因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等原因离职的,校医院可在此次招聘符合条件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高低进行递补。
十、劳动报酬及社会保险
由劳务派遣公司发放劳动报酬,并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具体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十一、其他事项
1.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者考核和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2.应聘者应聘过程中的往返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3.医院纪委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3454779。
4.联系人:叶老师,联系电话:0591-83215737。
地址: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校医院,邮编:350007。
附件:
福建师范大学校医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1).doc
福建师范大学医院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