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大人〔2022〕1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宝琛计划”中青年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闽师人〔2016〕46号)和《福建师范大学“宝琛计划”特聘岗位实施办法》(闽师人〔2019〕2号)精神,现将“宝琛计划”人选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一)年度考核对象: 2020年、2021年我校续聘的“宝琛计划”中青年人才支持计划的高端人才、青年英才和 2020年、2021年遴选的“宝琛计划”特聘岗位人选。
(二)期满考核对象:2019年我校遴选的“宝琛计划”高端人才、青年人才以及特聘岗位人选。
二、考核内容
(一)年度考核:依据两类《实施办法》中考核与管理要求,请各二级单位对考核对象一年来师德师风和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填报《“宝琛计划”岗位人选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1)。
(二)期满考核:达到两类《实施办法》中续聘条件的,可继续享受岗位津贴3年。请期满考核对象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宝琛计划”岗位人选期满考核表》(附件2),各二级单位对考核对象的立德树人和教学科研业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并提出续聘意见,确定下一聘期的拟聘人选。
三、考核组织和管理
考核工作由各二级单位组织开展,考核结果需经学院学术委员会(教授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并经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
(一)年度考核:学校将视年度考核情况继续发放下一年度岗位津贴。
(二)期满考核:学校将根据各二级单位考核结果,由职能部门对拟聘人选的业绩情况进行审核认定,提交校学术委员会(评聘委员会)审议,经公示无异议,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公布续聘名单。
请各单位于2022年2月25日前将《“宝琛计划”岗位人选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一式1份)、《“宝琛计划”岗位人选期满考核表》(一式2份)、业绩佐证材料(一式1份),报送人事处人才科(行政楼615),表格电子版发指定邮箱。
联系人:朱中伟、周永俊,电话:22867361,邮箱:rscrcb@fjnu.edu.cn。
人事处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