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福建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学人员方案》要求,现将部分教学人员岗位资格复核和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资格复核和考试人员名单
1.经个人报名、资格初审,确定153位报考人员为笔试(或技能测试)人员(分岗位按报名序号排列,详见附件1)。
2.根据笔试(或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核和面试人选。
二、资格复核和考试时间地点安排(详见附件2)
三、注意事项
1.考生来校资格复核时现场领取准考证。
2.资格复核。面试前,学校依照发布的招聘信息要求,根据公布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复核(考生的资格条件以资格复核为准,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考生本人应如实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①《报名登记表》(需考生本人签字)。
②准考证。
③二代身份证。
④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2018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应书面承诺能够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其他材料。2018届毕业生与岗位要求相符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经我校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延至公示前提交。
⑤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校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经审核复核后,原件退回考生。未能如实和按时提供以上材料(含缺少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进行资格复核的考生,均不得参加面试。
3.学校在15个工作日内,将已缴费但初审未通过人员的报名费退还原缴费银行卡,请相关人员注意查收。
4.联系人:傅老师、杨老师,联系电话:0591-22867359。
福建师范大学人事处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