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开始受理2015年度之前(含2015年度)引进的福建省高层次紧缺人才(以下简称“省引进人才”)住房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本年度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领对象
1.已申领过住房补助但还未领取完毕的省引进人员(即2011年至2014年引进的人员,以下简称已申领人员);
2.2015年度引进到我校工作的人员(引进时间以省人社厅(原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批复的引进人才身份认定时间为准,以下简称首次申领人员)。
二、需提交材料
(一)已申领人员
1.《福建省属单位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住房补助申领表》(一式二份,职称应填写引进时的职称,用人单位意见栏由所在学院盖章);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
3.提供引进人才本人中国建设银行储蓄卡或存折复印件(在复印件上注明开户行以及个人联系电话)。
(2、3需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二)首次申领人员
1.《福建省属单位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住房补助申领表》(一式二份,职称应填写引进时的职称,用人单位意见栏由所在学院盖章);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
3.提供引进人才本人中国建设银行储蓄卡或存折复印件(在复印件上注明开户行以及个人联系电话)。
(2、3需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4.省人社厅(原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引进人才批复复印件。
5.引进时为博士研究生者提供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引进时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提供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或聘用合同)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1.所有复印件均以A4纸复印。
2.必须提供引进人才本人中国建设银行储蓄卡或存折复印件,不得提供信用卡、借记卡(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不予受理)。
3.请各单位及时通知引进人才本人在《住房补助款转账领取确认单》上签字确认(均需本人签名,加盖右手拇指印),并于12月31日前连同引进人才需提交的相关材料纸质汇总后报送人事处人事科,学院汇总的领取确认单电子版发送至人事科邮箱:rscrsk@fjnu.edu.cn,逾期报送将待下一年度申报。
4.申领标准: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尚未有住房补贴的补发通知,因而此次仍延续往年的补贴标准,即正高职称总额9万元,其余总额7万元,分5年逐年申请逐年发放(以上均指人民币)。
5.联系人:傅怡馨,联系电话:0591-22867359。
附件:
1.附件1:福建省属单位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住房补助申领表.doc
人事处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