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将《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领军人才资助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积极组织申报2016年、2017年领军人才资助计划。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资助名额
(一)领军人才项目:20人左右,我校推荐人数不限。
(二)青年拔尖人才(领军人才后备)项目:50人左右,我校推荐人数不限。
二、申报程序
个人申请,所在学院推荐。各学院应组织学术委员会或教授委员会对申报人选的学术技术水平、科研成果和学术地位与影响等进行评审,提出推荐意见,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上报。学校经相关程序确定候选人,并上报省教育厅参评。
三、申报材料及注意事项
(一)各学院要按照通知要求,严格选拔条件,规范选拔程序,切实做到好中选优、宁缺毋滥。学院需组织教授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并提出推荐意见。学院提交推荐申报意见书(附件2),需经学院负责人签字并盖章。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由所在学院负责审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学院公章(论文论著只需在封面或首页盖章),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二)请各学院于2017年12月25日前,按通知要求报送申报材料(一式2份)至校人事处(行政楼615),《福建省高校领军人才资助计划申报书》和《福建省高校领军人才资助人选推荐情况汇总表》须同时报送电子版。联系人:
附件:1.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领军人才资助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zip
闽教师〔2017〕83号(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引进“三项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docx
人事处
201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