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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7-09-21浏览:596

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闽教办师〔201737)文件精神,现就开展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通过创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组织引导全校教师以黄大年同志为榜样,心有大我、至诚报国,教书育人、敢为人先,淡泊名利、甘于奉献,把爱国之情、报国之志融入祖国改革发展的伟大事业之中、融入人民创造历史的伟大奋斗之中,从自己做起,从本职岗位做起,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基本条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注重加强教师队伍党的建设,重视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研创新、社会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为学校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做出重要贡献。

三、申报名额

根据教育部工作安排,拟每年认定一批。2017年年底前认定200个“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省教育厅根据各校推荐情况,择优遴选8个教师团队报送教育部。省里下达我校推荐名额2个,请各单位依据文件精神积极组织创建、申报工作。

四、办法程序

(一)各相关单位按照“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基本条件和具体指标,制定本单位工作安排、实施措施、奖励办法等,因地制宜地开展创建活动。

(二)根据各单位推荐情况,学校组织相关专家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创建申报材料审核评议,择优遴选2个教师团队报送教育厅,再由教育厅推荐报送教育部。教育部委托相关组织和专家,采取材料审核和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进行认定。

五、奖励措施

(一)坚持精神奖励、典型宣传与发展支持相结合。教育部将在重大教育改革试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中,把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创建情况作为一个重要观测指标。教育部对认定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颁发牌匾和证书,并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加大支持力度,组织开展跨领域的学术交流、联合攻关、研修培训以及与地方产业技术需求对接等活动,加强团队突出业绩和典型事迹的宣传。“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成员在申报“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以及学校各类评优评先等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学校对认定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将统筹加大支持力度,在建设人才队伍、拓展发展通道、承担科研任务、提供保障条件、加大激励力度、典型事迹宣传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对其成员在参加学校各类评优评先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六、申报材料

请各单位组织候选团队按填表要求认真填写好《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表》(附件2),并认真审核表内相关内容,出具候选团队推荐报告(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于1011日前将申报表一式5份、《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推荐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611)。

联系人:君火、陈巧慧;联系电话:22867361

电子邮箱:rscszk@fjnu.edu.cn

  

附件:1.附件1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指标体系.doc

2.附件2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表.doc

3.附件3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推荐汇总表.doc

    

                                  人事处

                                     2017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