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协助中央媒体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19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推荐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的通知》,现就做好我校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的推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推选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得过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
推荐人选基本条件:忠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忠实履行国家教育职责,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学识素养、博大的仁爱之心,始终坚持教师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二、推选名额
教育厅将从符合条件的优秀教师中择优选择2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报教育部参评。
三、推荐办法
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选方式进行。
因时间紧急,请各单位按以下时间截点报送相关材料到人事处师资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1.4月24日上午10点前提交推荐工作报告和《2017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含电子版)一式1份。
2.4月26日前提交推荐人选彩色登记照电子版和推荐人选详细事迹材料(含电子版)一式1份。
联系人:杨君火、陈巧慧,联系电话:22867361,
电子邮箱:rscszk@fjnu.edu.cn。
人事处
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