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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关于递补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体检有关事宜的通知(二)

时间:2024-01-16浏览:21

根据《2023年福建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现将递补考核、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递补考核、体检人选

因个人原因,校医院临床医生岗位综合成绩第1名考生提出放弃资格。根据《2023年福建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福建师范大学关于递补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体检有关事宜的通知》,现递补该岗位综合成绩第4名的翁艳君同志为2023年我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体检人选,具体情况如下:

岗位

姓名

笔试成绩

面试成绩

综合成绩

名次

笔试成绩

40%折算计入综合总分

面试成绩

60%折算计入综合总分

校医院临床医生

翁艳君

75.00

30.00

85.80

51.48

81.48

4

二、考核

(一)考核对象应于2024年1月29日前将以下材料原件交至校人事处审核:1.《福建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附件1,需有结论性意见,负责人审核签字、单位盖章);2.无犯罪记录证明(自行前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如需查证函可联系校人事处);3.《人事(学籍)档案审核情况登记表》(附件2,档案保管单位如需委托查档函,可联系校人事处开具);4.已就业的需提供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等材料。

(二)考核材料未按时(以邮戳时间为准)寄送的取消考核资格。

(三)考核材料采用EMS或顺丰方式寄送,寄送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乌龙江中大道18号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行政楼604人事处人事科,邮编:350117,联系电话:0591-22867359。

如需相应函件材料,请先电话咨询,并将函件相关信息完善后附上回寄地址,发至rscrsk@fjnu.edu.cn。

上述考核材料收齐后,学校将予以初审,初审合格者安排体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者相应资格,问题严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三、体检

(一)体检暂定时间和地点:2024年1月31日(星期三)上午7:20准时到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正大门集中(仓山区上三路8号),由人事处工作人员带至指定医院体检。

(二)体检前一天晚20:00后至当天体检前请勿进食。

(三)务必携带个人身份证、一寸免冠彩照一张和体检费(费用自理)。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docx

 附件2:人事(学籍)档案审核情况登记表.docx

 附件3:相关函.docx

 

福建师范大学人事处

2024年1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