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大人〔2024〕71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宝琛计划”中青年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闽师人〔2016〕46号)和《福建师范大学“宝琛计划”特聘岗位实施办法》(闽师人〔2019〕2号)精神,现将原“宝琛计划”人选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一)年度考核对象: 2022年我校遴选或续聘的原“宝琛计划”特聘岗位、高端人才和青年英才人选;2023年续聘的原“宝琛计划”特聘岗位人选。
(二)期满考核对象:2021年我校遴选或续聘的原“宝琛计划”特聘岗位、高端人才和青年英才人选,其中已续聘人选期满考核合格后不再续聘。
特别说明,在原“宝琛计划”聘期内转入新“宝琛计划”岗位的,按新“宝琛计划”考核管理。
二、考核内容
(一)年度考核:依据两类《实施办法》中考核与管理要求,请各二级单位对考核对象一年来师德师风和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填报《原“宝琛计划”岗位人选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1)。
(二)期满考核:达到《福建师范大学“宝琛计划”特聘岗位实施办法》中续聘条件的,可继续享受岗位津贴3年(已续聘人选除外)。请期满考核对象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原“宝琛计划”岗位人选期满考核表》(附件2),各二级单位对考核对象的立德树人和教学科研业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并提出期满考核及续聘意见。
三、考核组织和管理
考核工作由各二级单位组织开展,考核结果需经学院学术委员会(教授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并经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
(一)年度考核:学校将视年度考核情况继续发放下一年度岗位津贴。
(二)期满考核:学校将根据各二级单位考核结果和续聘意见,由职能部门对拟续聘人选的业绩情况进行审核认定,符合条件的提交校学术委员会(评聘委员会)审议,经公示无异议,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公布期满考核结果和续聘名单。
请各单位于2024年3月8日前将汇总表(一式1份)、期满考核表(一式2份)、业绩佐证材料(一式1份),报送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人才科(行政楼615室),表格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王老师,电话:22867361,邮箱:rscrcb@fjnu.edu.cn。
附件:1.原“宝琛计划”岗位人选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xlsx
福建师范大学人事处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