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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非离休二级保健

时间:2011-11-21浏览:4301

    

【申请条件】


教职工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者,可转为享受非离休二级保健待遇。

1.正厅级和副厅级干部

2.国家人事部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和省委、省政府表彰的优秀专家

3.年满55周岁、聘满5年正高及中小学特级教师

4.正高级职称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人员

5.海外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

6.师职军转干部

【办理流程】

符合非离休二级保健对象条件的老师,提前一周备齐以下材料交至人事处社会保险科(行政楼613室):

1.填写非离休二级健对象登记表(新).xls(点击下载打印)一式2份(二级保健办和单位各留一份)

2.彩色1寸照片4

3.连续至今的5年聘书复印件或聘用合同复印件 1

4.正高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

5.身份证复印件 1

6.工本费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