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教职工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者,可转为享受非离休二级保健待遇。
1.正厅级和副厅级干部
2.国家人事部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和省委、省政府表彰的优秀专家
3.年满55周岁、聘满5年正高及中小学特级教师
4.正高级职称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人员
5.海外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
6.师职军转干部
【办理流程】
符合非离休二级保健对象条件的老师,提前一周备齐以下材料交至人事处社会保险科(行政楼613室):
1.填写非离休二级健对象登记表(新).xls(点击下载打印)一式2份(二级保健办和单位各留一份)
2.彩色1寸照片4张
3.连续至今的5年聘书复印件或聘用合同复印件 1份
4.正高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份
5.身份证复印件 1份
6.工本费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