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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非离休二级保健指南

时间:2011-11-21浏览:5971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在职教职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转为享受非离休二级保健待遇。

【申请条件】

1.  年满55周岁、聘满5年正高人员及中小学特级教师

2.  正高级职称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人员

3.  厅级干部、享受厅级干部医疗待遇职级人员

4.  特级人才和国家级重大人才计划入选者、国家“万人计划”人选以及A类人才、省引才百人计划人选等高层次人才

5.  国家人事部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和省委、省政府表彰的优秀专家

6.  师职军转干部

办理流程

申请非离休二级保健对象的教职工,备齐以下材料并提交到人事处工资与社保科(行政楼613室):

1.《福建省保健对象登记表》一式1

2.彩色1寸照片2

3.连续至今的5年聘书复印件或聘用合同复印件1

4.正高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2013年之后取得正高职称资格没有证书,附聘任文件复印件)

5.身份证复印件2份(彩色)

咨询电话

人事处工资与社保科:0591-22867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