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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补助申请

时间:2010-04-27浏览:566

【申请条件】

遭遇重大疾病、灾害而使生活陷入困境的教职工,可随时向所在单位和人事处提出困难补助申请。

【工作流程】

1.教职工本人填写福建师范大学教职工困难补助申请表.doc,并交至所在单位;

2.所在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后转交至人事处劳动工资福利科;

3.人事处研究同意后开具一次性困难补助经费单;

4.教职工凭一次性困难补助经费单至财务处柜台领取困难补助费。

【地点电话】

旗山校区行政楼603劳动工资福利科

0591-22867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