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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福建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体检事宜的通知

时间:2023-12-26浏览:661

根据《2023年福建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现将考核、体检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象

马丽君4位同志为2023年我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考核、体检人选。

岗位

姓名

笔试成绩

面试成绩

综合成绩

名次

笔试原始成绩

40%折算计入综合总分

面试原始成绩

60%折算计入综合总分

校医院临床医生

马丽君

81.00

32.40

86.80

52.08

84.48

1

林燕清

79.00

31.60

85.00

51.00

82.60

2

财务处会计

孟颖

75.00

30.00

88.60

53.16

83.16

1

蔡梦婷

75.00

30.00

87.80

52.68

82.68

2

 

二、考核

(一)考核对象应于2024年1月10日前将以下材料原件交至校人事处审核:1.《福建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附件1,需有结论性意见,负责人审核签字、单位盖章);2.无犯罪记录证明(自行前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如需查证函可联系校人事处);3.《人事(学籍)档案审核情况登记表》(附件2,档案保管单位如需委托查档函,可联系校人事处开具);4.已就业的需提供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等材料

(二)考核材料未按时(以邮戳时间为准)寄送的取消考核资格。

(三)考核材料采用EMS或顺丰方式寄送,寄送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乌龙江中大道18号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行政楼604人事处人事科,邮编:350117,联系电话:0591-22867359。

如需相应函件材料,请先电话咨询,并将函件相关信息完善后附上回寄地址,发至rscrsk@fjnu.edu.cn

上述考核材料收齐后,学校将予以初审,初审合格者安排体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者相应资格,问题严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三、体检

(一)体检暂定时间和地点:2024年1月12日(星期)上午7:20准时到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正大门集中(仓山区上三路8号),由人事处工作人员带至指定医院体检。

(二)体检前一天晚20:00后至当天体检前请勿进食。

(三)务必携带个人身份证、一寸免冠彩照一张和体检费(费用自理)。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docx

 附件2:人事(学籍)档案审核情况登记表.docx

 相关函.docx


福建师范大学人事处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