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宝琛计划”中青年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闽师人〔2016〕46号)精神,现将“宝琛计划”中青年人才支持计划人选年度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7年入选我校“宝琛计划”中青年人才支持计划的高端人才和青年英才(详见附件)。
二、考核内容
依据《实施办法》中考核与管理要求,请各二级单位做好考核对象的教学科研业绩和师德师风等情况的考核,并提出是否续聘中青年人才岗位。
三、考核组织和管理
考核工作由各二级单位组织开展,经党政联席会议(部处会议)研究上报学校。学校将视年度考核情况继续发放岗位津贴。
请各单位务必于2017年12月29日前将考核意见(需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校人事处(行政楼615),以免影响下一年度津贴发放。
联系人:杨君火、陈巧慧,电话:22867361,邮箱:rscszk@fjnu.edu.cn。
人事处
2017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