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文件通知

关于开展第三批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3-29浏览:10

师大人〔202281

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三批“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22〕36号)要求,现将我校遴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应为已经获得福建省省级(含省直各部门)、市级人才计划(项目)支持的人才,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中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科研工作,学术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和成就在我省青年中处于领先水平,有望经过培养获得国家级人才(科技)项目支持;

2.年龄在40周岁(1981年3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国籍不限,全职在闽工作满1年,并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外籍人才、海外人才为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

3.已经用人单位列入重点培养,并经以下方式之一推荐:

1)重点用人单位研究推荐;

2)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获得博士以上学位,且经3名及以上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特级人才或A类人才)实名推荐。

4.各单位推荐时要兼顾基础学科、应用学科、交叉学科人才和产业创新类人才,重点推荐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文旅经济领域人才。

5.已入选国家级人才项目、已认定为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特级人才A类人才)省引才“百人计划”、省特支人才“双百计划”、省引进台湾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等人才计划的入选者,不再参与申报。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遴选和支持计划与省“创业之星”“创新之星”人才遴选和支持计划不得重复入选。

二、遴选推荐数量

本次省里拟遴选“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50名左右,本次遴选我校推荐名额不超过3人,各单位可推荐1人。通过3名及以上专家实名推荐的名额单列。

三、申报材料要求

1.推荐报告1份(需注明单位学术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推荐意见);

2.《福建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书》一式25份、附件证明材料3份,申报情况一览表1份。经3名以上专家实名推荐的,推荐表随材料同步提交。

3.申报人要如实填写申报书,如有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4.请各单位于411日前报送相关申报材料至人事处人才(行政楼615),表格电子版发送到科室邮箱。联系人:朱老师周老师,联系电话:22867361,邮箱:rscrcb@fjnu.edu.cn。

 

附件:1.获得国家级人才(科技)项目支持的人才范围.docx

2.福建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书.doc

      3.福建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情况一览表.docx

      4.福建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专家推荐表.doc

                            

  

                           人事处

                                              202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