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大人〔2022〕81号
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三批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22〕36号)要求,现将我校遴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应为已经获得福建省省级(含省直各部门)、市级人才计划(项目)支持的人才,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中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科研工作,学术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和成就在我省青年中处于领先水平,有望经过培养获得国家级人才(科技)项目支持;
2.年龄在40周岁(1981年3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国籍不限,全职在闽工作满1年,并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外籍人才、海外人才为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
3.已经用人单位列入重点培养,并经以下方式之一推荐:
(1)重点用人单位研究推荐;
(2)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获得博士以上学位,且经3名及以上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特级人才或A类人才)实名推荐。
4.各单位推荐时要兼顾基础学科、应用学科、交叉学科人才和产业创新类人才,重点推荐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文旅经济领域人才。
5.已入选国家级人才项目、已认定为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特级人才或A类人才)、省引才“百人计划”、省特支人才“双百计划”、省引进台湾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等人才计划的入选者,不再参与申报。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遴选和支持计划与省“创业之星”“创新之星”人才遴选和支持计划不得重复入选。
二、遴选推荐数量
本次省里拟遴选“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50名左右,本次遴选我校推荐名额不超过3人,各单位可推荐1人。通过3名及以上专家实名推荐的,名额单列。
三、申报材料要求
1.推荐报告1份(需注明单位学术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推荐意见);
2.《福建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书》一式25份、附件证明材料3份,申报情况一览表1份。经3名以上专家实名推荐的,推荐表随材料同步提交。
3.申报人要如实填写申报书,如有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4.请各单位于4月11日前报送相关申报材料至人事处人才科(行政楼615),表格电子版发送到科室邮箱。联系人:朱老师、周老师,联系电话:22867361,邮箱:rscrcb@fjnu.edu.cn。
附件:1.获得国家级人才(科技)项目支持的人才范围.docx
人事处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