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方案》(闽师人〔2022〕9号)和《关于开展第四轮聘期考核和第五轮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师大教工〔2025〕34号文件精神,现将第五轮聘期《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签订范围
全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具体人员名单详见《福建师范大学第五轮聘期人员聘用花名册》(以下简称《聘用花名册》)。以下几类人员不参加本次签订:
(一)2025年及以后新进人员(聘用合同已签订至2029年12月31日的);
(二)经学校批准,聘期内连续请病假人员。
二、签订程序
本次《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工作统一通过线上系统开展,具体操作方法和审批流程详见《福建师范大学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续签线上操作手册》(附件1)。
本次合同签订的聘期为2025年12月31日至2029年12月31日,填报内容与审批权限均以2025年12月31日的人员状态为准。请各单位严格对照《聘用花名册》信息,核对系统内相关数据。若部分人员信息发生变更,可另行办理聘用合同变更手续。如对合同条款存有疑问,可向人事处人才科咨询,联系电话:22867361。
三、其他事宜
请各单位于9月16日至18日到人事处人才科(行政楼615室)领取《聘用花名册》,并及时组织教职工登录人事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填报。
各单位须认真审核《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有关信息,审核无异议后,导出打印(A3纸小册子打印,中缝装订),一式三份,并按照要求签字盖章,于10月9日前将按《聘用花名册》顺序整理的聘用合同交至人事处人才科,同时提交《第五轮聘用合同签订情况汇总表》,联系电话:22867361。
附件: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续签线上操作手册.pdf
人事处
2026年9月16日